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地,也是固定资产的集中地。为保障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做到科学、安全、文明、整洁、有序,根据安顺学院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开防盗门,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门口等候学生。学生必须穿上鞋套方可进入实验室,管理人员须配合教师在门口做必要的检查。教师不在场,管理人员不得将学生放入实验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教师应安排学生对号入座。若因机器原因要调换位置的,应由教师指定相应座位。
三、学生实验时,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取消该次实验资格。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不得中途离开,也不得让管理人员代管。
四、学生实验结束时,应该整理好仪器设备、清洁桌面、放好凳子。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实验室后,检查所有仪器设备、电源门窗是否关闭,与管理人员交接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五、管理人员应该在上课后十分钟内及下课前五分钟对各个机房进行巡视,与指导教师对仪器、设备进行交接并作好登记,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员。
六、管理人员应每天认真检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作好登记,下班前仔细检查电源、门窗、防盗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离开。
七、教师或学生因教学或科研需要使用仪器设备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并按要求作好登记。